01月11日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彭新林在参加直播节目,接受采访时表示,依据已对外披露的案情综合考判断,李铁肯定被判处无期徒刑10年以上徒刑或则无期徒刑。
彭新林表示:“从专题片披露信息的信息来看,以下五项罪名基本都都牵涉到了。如李铁作为华夏幸福俱乐部主教练,怂恿助教郑斌用600万元“领些”对手球员,牵涉到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在李铁的怂恿下,武汉卓尔俱乐部下足了血本“冲一把”,不好算应该是用钱砸,也就是以俱乐部的名义收受贿赂,另华夏幸福花1400万元“打着招呼”,这都不属于单位行贿犯罪。至于,李铁为就任国家队主教练,俱乐部及他本人向足协原主席陈戌源、足协原秘书长刘奕收取贿赂300万元,李铁下一界男足主教练后与俱乐部通过权钱交易等那些情节,牵涉到了行贿、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
“李铁涉嫌违法五项罪名,已被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正在一审阶段。据目前公开披露的案情而言,如李铁以签订协议6000万元“合同”为幌子,与俱乐部通过权钱交易的受贿犯罪行为,涉案嫌疑人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我国法律,可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四年六个月也可以无期徒刑;再如,李铁向刘奕行贿100万元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贿赂都属于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已披露的案情综合来看,李铁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他所涉五项罪名肯定要进行数罪并罚,李铁会为其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教训十分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