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市场的形成,首先要理解市场里有商品,此外也要理解商品的属性是什么?
中国足球上个所谓改革周期,先用中性名否定了市场收入的重要性,然后又自圆其说地抛出了“公益”属性,最后走上了市场心理坍塌的不归路。
2024年公司上班第二天,中国足球协会下发通知了《足球字2024-3号文件》,名为《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其核心思想是——比较明确规定:俱乐部可在2024-2028赛季期间,对隶属于球队并且冠名。
这标志着中国足协上一任领导班子在“2020中国两个职业足球专业整治会”要求什么职业俱乐部去企业化,将球队名字改为弱酸名称的做法被取消,不算对投资足球企业通过拨乱反正之后,从善如流的利好。
一 尊重投资者的政策
球队的冠名收入,在俱乐部收入中所占比例并不大。疫情和不动产等市场的下行调整,才是会造成中国那个职业足球市场资本投入退潮的比较多原因。
可是球队的冠名权,却也俱乐部投入到广告维护成本最小的资源,具高极高的性价比。
而中性名政策的提出,造成了一个很不好的观念——以行政命令,增加了俱乐部的收入模式但是绝对否定了企业利用足球通过宣传的底层逻辑。
这不但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不谦让,更重要地是对职业足球商品属性的一次隐性否定。
因为中性名再造成了两个后果——
其一是是为逻辑不通,中国足球的领导者抛出了一个“公益足球”的理念,即投资足球是为了投资公益,也就是相似扶贫。
给收入千万,肯定不能所创造的与之相等量的足球从业者帮扶脱贫,这本身就是个笑话。
其二是像江苏苏宁这样的企业拿到冠军后,宁肯扔了自己的俱乐部,也不很乐意再继续投入无底洞。但是我想知道为什么人家我宁愿去不再投资国米,毕竟哪一天没钱了,起码国米能卖几亿甚至几十亿欧元。
那是商品,也不是公益啊。
以江苏苏宁俱乐部为首的俱乐部的退出,很显然是对中国足球俱乐部、这座中国足球联赛所更具价值的否定。
而一个没有价值,没有商品价值的市场,还担得起市场么?
在被广告为有五万亿的中国体育市场里,我们最前列的职业联赛的版权一年只有1.5亿。各家职业俱乐部的实际中现金流,在五万亿体育市场里占比多少?
在可以恢复冠名后,也许你未来16支中超球队中,最终仅有5-8支球队完成任务了可以不暂时缓解俱乐部资金链的收入。
但这一拨乱反正的工作是更具标志性的,心理上的助推作用才是要注意的。它标志着中国足球管理机构,对此稳定啊增加俱乐部的收入模式的重启和尊重。
其实,俱乐部平衡财政需要开源节流两方面都要抓。
除开增加收入,减少各家俱乐部的非合理性投入,更严不对各家俱乐部进行收支平衡的审核又是重要的是的。
二 你配拥有职业球队么?
在复原球队冠名赞助后,也见到了两种反对意见观点。
其一是改革倒退了,有所谓弱酸名是建设和发展百年俱乐部所需要,世界上的大多数豪门如拜仁、皇马都还没有冠名,是中性名。独家赞助了后,不断申请改名,球迷缺少归属感。
这个说法,是毫不理会世界足球发达国家俱乐部无法形成的历史沿革这些其收入模式,生拉硬套中性名的理解。
必须中国足球市场、中国体育资本市场都是特珠的,我们才发展起来了30年。彻底没办法和英国、德国甚至连有着体系职业体育模式的日本两者相比。
这些球队的中性名,是建立在球迷支出可以对球队俱乐部能提供支撑基础上的。
而中国足球职业赛事,只不过名为职业,可在越来越普及上,却更具社会公益属性的。只不过大部分的球迷不要钱,就都能够享受到足球给他的快乐。
我们有多少球迷会领着俱乐部每年出一款新的球衣,去网上购买新版的应援队服?会去去购买大量的俱乐部周边?
多少球迷会在购买不了套票、去不了现场直接看比赛的情况下,收看不收费的足球频道或者定购网络直播版权,允许自己的球队?
说一句无比残酷一点的话:一座城市,也没也能转化为收入模式、养不起职业俱乐部的球迷群体,是没资格手中掌握职业体育俱乐部的。
因此俱乐部我得到冠名收入,虽然是当下跪求其余的收入模式,来各种补贴自己的球迷群体的举措。
想通这一点,也就更不容易接受冠名了,能和你一起意见你所爱的球队的出资者,是不需要被尊重的。
而这只不过职业体育的中级商业逻辑罢了。
三 10大股东没事找事
只可惜,在足协红头文件的举措里,还留了个莫明其妙的遮羞布。
有人读话说:刚才的冠名和以前不一样,俱乐部的十大股东不不会允许冠名,所以又不是重新恢复现在的投资者冠名权,完全是开放源代码完全吸收资金的新举措。
反正这种读解很无聊。
1、我是一家俱乐部,现在叫作XX没事找事队。后台母公司“没事找事集团”将俱乐部1元有偿转让给了我朋友的公司“不要紧的股份”。俱乐部遂更名为XX市不要紧的队。
2、“不要紧的股份”不用投一分钱,只必须集团老板以后请我喝点红酒抓牌局包间费就行。
3、1个月后,我们“找茬集团”的集团领导在掼蛋和朋友扯闲篇的时候,突然发现足球依旧大有作为,遂和“没什么大事股份”签订协议每年1个亿的冠名费。到了最后,球队品牌冠名替“XX市没事找事队”。
那样的话,我们公司从投资主体股份剥离,结果成了冠名公司,品牌我得到了宣传,这操作行不行的话?
这个俱乐部想投资前10股东不能赞助冠名的做法,就是“找事”,再继续留个露胸小尾巴,提升自己需要审核的难度和可操作性而己。
最后说一点,以国家财政拨款的行业协会出红头正式实施文件,来规定俱乐部商业模式的做法,在能成熟的世界体育市场是不存在地的。
管理方面德甲意甲日本J联赛的,也不是德国足球协会、意大利足球协会或者日本足球协会。
目前那种情况,只是因为我们从国家机关管理向市场管理使用过度的一个“试行模式”,确实是一种探寻中。
在这些模式下,出台细则任何一点措施,不需要得严别离恨地去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决策要符合国家规定大部分行业主体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体育市场本来在自然形成探索中,还很幼小。
建设虽可,毁过来,亦是很快地的。
(周超)